河南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今起实行集中管辖 将利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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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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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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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1日起,河南对省内黄河流域内的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主要依托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实施。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负责人表示,将利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
如何集中管辖?具体来说,由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辖三门峡、洛阳、焦作、郑州、开封、新乡、濮阳、安阳、鹤壁等9市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黄河流域范围内,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以及对郑州、洛阳铁路运输法院的第一审案件上诉或抗诉的环境资源案件。
由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就近管辖郑州、开封、新乡、濮阳、安阳、鹤壁等6市黄河流域范围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以及上述范围内河南黄河河务局及其所属单位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就近管辖三门峡、洛阳、焦作等3市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黄河流域范围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以及上述范围内(三门峡除外)河南黄河河务局及其所属单位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和河南黄河河务局及其所属单位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地域范围是9个地级市及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下辖的44个市、县(区)和7个开发区。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炉安介绍:“我们会不断完善诉讼服务大厅、12368热线、网络诉讼服务平台组成的诉讼服务体系。做到有案必立、有案必理,利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办理好立案、缴费等诉讼事务,高质效审理各类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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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将付利息
自9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拖欠款项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部门可以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2.保健药品等8类药品不再纳入报销药品
国家医保局印发《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自9月1日起施行,明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进行管理。8类药品不再纳入《药品目录》: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据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许宇